主要內容 :
近日,我市出臺《平頂山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考評方案》,狠抓工作推進,健全考評機制,強化結果運用,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深化提升。
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考評工作本著突出實效、客觀公正、獎懲并舉的原則,聚焦治理“六亂”、開展“六清”、實現“四化”,結合以往開展的“三清一改”和清田、清路、清河行動等內容,全面客觀、實事求是地評判各縣(市、區)工作實績。
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實行“每月明察暗訪、季度觀摩推進、年終考核驗收”的督查考評機制,對各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成效進行檢查考評。
在每月考評中,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對前兩名的縣(市、區)通報表揚。對排名最后的縣(市、區)分管領導進行約談,并由縣(市、區)主要領導在大會上作表態發言;連續兩次排名最后的,由市委、市政府對該縣(市、區)主要領導進行約談,由紀檢監察、組織部門對分管領導誡勉談話;連續3次排名最后的,由紀檢監察、組織部門對主要領導誡勉談話,對分管領導給予停職處理。各縣(市)每月評選上報1個先進鄉(鎮、街道)、1個先進村和1個落后鄉(鎮、街道)、1個落后村;各區每月評選上報1個先進村和1個落后村。對先進鄉(鎮、街道)、先進村,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將授予其紅旗,在全市通報表揚,并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和2萬元;對落后鄉(鎮、街道)、村,將授予黃旗,在全市通報批評。同時,對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暗訪曝光、檢查反饋的問題,市級將適時組織“回頭看”,如發現整改不到位,直接追究所在鄉(鎮、街道)黨政正職責任。
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每季度觀摩評比中排前兩名的縣(市),分別獎勵30萬元、10萬元;對排前兩名的區,分別獎勵20萬元、5萬元;排名最后的縣(市)、區,在工作會上作表態發言。
關于年終考核,市委、市政府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作為重要民生實事,年底對各縣(市、區)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進行考核。考核結果納入對各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的年度目標考核,并對考核先進的縣(市、區)給予通報表彰,同時將考核結果與鄉村振興考核相掛鉤。對排名第一的縣(市)、區分別獎勵50萬元、30萬元;對排名最后的縣(市)、區通報批評,要求其進行表態發言。對驗收合格的全域推進鄉鎮獎勵30萬元,對該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通報表揚。